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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杀人了!”

夏初见一脸的不以为然,淡声说:“杀人?不会的,莺莺,你连只鸡都没杀过,怎么会杀人呢?”

“真的!”祝莺莺从她怀里抬起头,紧张地说:“今天,是芬苔妮把我骗去的!本来说她要给我介绍男朋友,结果去了才知道,她带我去的,是那种不三不四的地方,她……她还让那些男人侵犯我!”

“并且想让我把你骗过去!说如果你去了,她就让那些男人放过我……”

夏初见其实已经猜到芬苔妮的目标应该是她,可她没想到,芬苔妮这么威胁祝莺莺,祝莺莺都没有屈服……

要知道她面临的凄惨下场,夏初见是亲眼看见的啊!

幸好,她去的及时。

幸好,祝莺莺及时变身了……

夏初见这时万分庆幸祝莺莺是类人,可以变身保护她自己。

可这一切结束之后,她又头疼。

祝莺莺变身之后,还能继续在这个地方待下去吗?

还有,夏初见记得姑姑说过,父母双方只要有一个人是类人,孩子就一定是类人,区别只是类人贱民,或者类人奴隶。

那么祝莺莺的父母,都是类人,还是只有一个人是类人?

祝莺莺早就知道她自己是类人吗?

夏初见恢复了冷静。

她松开胳膊,再一次打量祝莺莺。

别说,她越看她的样子,越是好喜欢。

这么一只乖巧的,毛茸茸的,白白净净的大猫咪,谁不爱呢?

特别是两只琥珀色大眼睛。

忽闪忽闪得,比猫咪还要可爱……

再想到那些畜生一样的人做出来的事,夏初见觉得,自己刚才那把火,放得真是太及时了!

夏初见沉吟的时候,祝莺莺怯生生拉拉她的胳膊,垂下头,不敢看着她的眼睛,说:“初见,对不起,我骗了你……”

夏初见:……。

祝莺莺又说:“其实,我是类人。但是我妈妈告诉我,不能告诉别人,一旦别人知道,就会把我们抓到牢里。”

因为按照法律,类人贱民,只能住在木兰城的南区,不能住在任何别的区域。

夏初见问:“你妈妈?陈婶?她知道你是……类人?”

“……我妈妈也是类人,但是我爸爸不是。”祝莺莺索性把所有事情都告诉夏初见,“就因为我和我妈妈都是类人,我爸才经常打骂我们,我妈也不敢还手……因为我爸爸总是威胁我们,如果我们敢反抗,他就去惩戒署去告发我们!”

“可是,你是他女儿吗?亲生女儿?”夏初见觉得祝莺莺爸爸的行为有点匪夷所思。

祝莺莺点点头:“他是我爸爸,他本来在南区认识我妈妈,跟她有了我。我妈妈……很会赚钱,我爸爸就不想继续生活在南区,可他没本事靠自己生活在别的地方,因此逼我妈妈隐藏身份,跟他来到北区定居。”

小初见(严肃脸):搞事,我们是专业滴~~~\(^o^)/~。

第二更下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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