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牧烧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凌风啸zzwdb.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突然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资格去教导蝙蝠侠不要怀着偏见,因为他本身对于这个角色就有一种难以抹除的刻板印象,他希望布鲁斯能够变成他脑海当中那个漫画里的蝙蝠侠,并且这个过程越快越好。

但现在看起来,这个故事并不是一位睿智博学的教授和他年轻莽撞的学生,而是一本非常经典的《傲慢与偏见》。

蝙蝠侠怀着对自己推理的绝对傲慢,认为席勒必定是凶手,当他怀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再加上一些刚好和偏见想符合的证据,他就差点对着席勒开枪。

可席勒也同样对蝙蝠侠怀着一种偏见,认为他就该是漫画里那样老成持重、谨慎多疑的黑暗英雄。

两个人不说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可以说是半斤八两。

现在蝙蝠侠似乎学到了这一课,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并非全知全能。

他的推理也会被囿于偏见从而产生极大的谬误,而他的冲动在这种傲慢之下,显得更为致命。

他看到席勒颈侧那条伤痕,那是他之前用蝙蝠镖留下的,在那时,他就假设席勒是罪犯,并以对待罪犯的方式威胁他,虽然他今天没有开枪,但就像戈登说的,那条伤口很深,恐怕必定会留下一条疤痕。

蝙蝠侠对此感到愧疚,又十分后怕。

他想,法律不能正确的审判每个罪犯,并不是他以自己的傲慢去肆意审判其他人的理由。

而在他无法保证自己百分之百是正确的情况下,任何冲动的暴力行为都可能会给一个无辜者,乃至是一个好人,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疤痕。

他只是在庆幸,还好无辜之人付出的代价并不是生命。

蝙蝠侠站在阴影里想,他要永远杜绝这种可能的发生,所以他决定,以后不论面对再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也绝不会杀人。

如果一个任何一个无辜之人冤死在他的手中,那他就将会成为比杀死他父母更可恶的罪犯。

因为杀死他父母的罪犯,或许只是为了求财或者报复,他们造成的破坏是两条人命。

而蝙蝠侠如果滥杀无辜,那这座城市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漫画里,蝙蝠侠不杀人这个设定,似乎从开始就存在了。

席勒并没有去探究过这到底是为什么,他觉得这个设定有失很惹人生气。比如面对那群讨厌的罪犯,那群一而再再而三越狱出来搞事的疯子们,蝙蝠侠为什么就不能杀了他们呢?他曾经在看漫画的时候无数次这样想过。

但他没想到的是,在这个世界里,年轻的蝙蝠侠正是因为他,正是因为席勒,才坚定了自己不会杀死罪犯的想法。

因为他是蝙蝠侠,他是这座城市唯一的希望,如果他被杀死无辜之人的愧疚击垮,那这座城市也就彻底没救了。

机缘巧合之下,席勒虽然仍未能让年轻的蝙蝠侠建立起自己的精神支柱,但他却成功的补全了蝙蝠侠的一个设定,那就是不杀人。

席勒不会想到,他在往后的日子里曾经无数次的后悔自己这次的多管闲事。

当蝙蝠侠彻底成熟起来之后,席勒曾无数次的在心里怒吼,蝙蝠侠为什么就是不能动动他的手指掐死那群该死的罪犯,让他们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他面前打破他平静的生活!!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今天的事,都是他咎由自取。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汉]穿成武帝家的崽

[汉]穿成武帝家的崽

冬沙
安利预收文:《[汉]穿成吕雉家的崽》、《[秦]始皇家的小团子》、《[隋唐]跟着爹娘去造反》、《筒子楼里的大美人[七零]》小九是一只生活在青丘国的小狐狸,一朝变回人后,她才得知自己的来历,于是就出发去寻亲了。还没抵达长安,小九在半路上就遇到了一个年轻俊秀又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青年,小九大喜:“你就是我爹吗?”冠军侯霍去病:???后来抵达长安后,小九又遇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更像的男人,小九大喜:“难道你才是
其它 连载 8万字
殊途仙路

殊途仙路

臻合格
一个不具备修仙资格的凡人小子,一个以真善美入道修道的故事。没有太多杀戮,血腥,仇恨!有的是坚持,不屈,善良,欢笑!
其它 连载 0万字
水母她全家都不是人啊啊啊

水母她全家都不是人啊啊啊

余夕婪乔松
文案:预收《主播超市的小说是预言》 孟汐桉有个秘密,她其实是只紫蓝粉色交织的果冻水母,意外扑上海岸,就在她拼命像爬回家时,被误以为她要投海自毁的“好心人”救回家 这个家庭非常富裕,家里有数不尽用不完的财富,每天都能吃山珍海味,爸妈宠爱她,哥哥照顾她 还有一群很仗义的朋友,陪着她做各种疯疯癫癫的事情 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水母! 可总有一个声音催促孟汐桉:娱乐圈! 一道弱电穿过孟汐桉大脑 她是小说
其它 连载 12万字
都女尊了

都女尊了

齐齐整整
其它 连载 0万字
长生修仙:我能用族人的气血加点

长生修仙:我能用族人的气血加点

百年老黄牛
穿越兵荒马乱,妖魔横行的乱世。开局还成了寿元将尽,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洛家老祖宗。刚穿越,就要死?这是什么人间疾苦?就在洛长风有些迷茫,有些绝望之际。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消耗洛家族人的气血加点。小手一点,寿命增长。小手一点,修为飙升。小手一点,功法圆满。......于是,洛长风便走上了壮大家族,不断加点的道路。
其它 连载 443万字
穿到部落当祭司

穿到部落当祭司

麦田里的兔子
常念穿越了,从末世穿到了原始社会。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他是部落大祭司的儿子。 坏消息——部落首领总用一种要弄死他的眼神看他。 呵呵,原始社会神权至高无上,怕他丫的? 深深呼吸一口原始社会的清新空气,常念感慨: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妙~原始社会的野鸭子嘎嘎叫~ 只是......陶罐里飘着浮沫的腥肉是什么?午饭? 呕! 他拍打着胸口强撑着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左手种田、右手基建,两手
其它 连载 5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