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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靖伯生了两个儿子,次子宋闻渊人中龙凤、圣前新贵,长子宋子尧游手好闲、风月常客。

宋子尧这两日新得了只鹦鹉,那是一只蓝白双色的鹦鹉,很漂亮,也很稀罕。宋大少爷很是喜欢,也不出去跟着狐朋狗友吃喝嫖赌了,而是一有空就拿着根小木棍隔着金丝笼子逗鸟,教它说话,林木来的时候他正在教那只鹦鹉学舌,头也不回地问了句,“你来作甚?”

林木在他两步开外的地方站定,略一拱手,“大少爷,主子找您过去。”

宋子尧一激灵,戳着鹦鹉的小棍子就这么捅歪了,那只鹦鹉受了惊,在笼子里嘶鸣着扑腾,宋子尧觉得自己的那颗心也跟着扑腾了好几下,“他、他找我?有说为了什么事情吗?”

宋大少爷这辈子胡闹惯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家老子面前都敢拍桌子吆喝的主儿,偏生对宋闻渊打心底里直犯怵,这会儿已经将这段时间自己干的事情悉数回顾了一遍……幸好,最近老老实实待在家里的时间多,想了一圈也没想到什么“有辱家门”的事情,这才稍稍放心了些。

一刻钟之后,换了一身衣裳的宋子尧拎着那只金丝鸟笼站在了落枫轩的门口,扬着格外热情熟稔的笑容打着招呼,“三弟,你找我……哟,弟妹也在呀?那真是巧了,大哥这里有只鹦鹉,友人送的,大哥我也不会养这小东西,正好,送你吧!你们小姑娘,想来是喜欢的。”

站在主人家的门口,惊诧于主人家也在……这位大少爷的演技,着实生硬了些。

不过这只鹦鹉的确是生得好看,元戈接了过来拎在手里逗弄了一会儿,才问着,“听说这种鸟儿会说话,可是当真?”

“可不嘛!这可是个稀罕货!”有人搭腔,气氛不算凝重,于宋子尧而言甚至显得格外“友好”,嬉皮笑脸的本质就露了出来,蹲在那向元戈传授他这些时日学来的经验,“大哥同你说哈,这东西很好养的,每日里喂些小米,偶尔还要给些新鲜的蔬菜瓜果,很方便的。但你若是要让它开口说话,就要花些耐心了,你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对着它说话……”

他显然忘了,刚刚还说自己是因为不会养才送过来的,一转首,见着身边猫了个孩子,和他大抵雷同的姿势,甚是可爱,遂多嘴问了句,“诶,这孩子是?”

他指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卓卓,元戈拍拍卓卓脑袋,“我家侄儿,叫卓卓。卓卓,叫……大伯?”微微上扬的尾音,说话间看向宋闻渊,显然对这些个复杂的关系有些绕不动了。

宋闻渊敛眉颔首,才道,“先说正事。”

这丫头也没个好赖亲疏的,跟谁都能聊得来,一只鹦鹉就给收买了,又不是什么稀罕货……宋闻渊暗忖,懒洋洋盯着连表情都严肃了许多的宋子尧问着,“最近,可去过醉欢楼?”

宋子尧脸色都变了连连摆手,只恨没多生两只手来一起用,“没有没有,最近我可安分了,也没惹事!真的,没惹事!”

“没说你惹事,就问你最近去没去醉欢楼。”

“没有!”斩钉截铁的,偏他自己仍觉得没什么说服力,挠完头发又拽衣服,小动作多得不像话,最后“啊哟”一声跺跺脚,“我真没去!这几天都在逗这只鹦鹉呢,想着若能教会它说话,带出去也倍儿有面子不是?只这是只蠢的,愣是不开口!”

不是说今天刚得的?

“喜欢就留着。”宋闻渊将元戈的表情看在眼底,“就他这新鲜劲一过去,还能养出什么东西,就算开口说了话,也都是些混账话。”

“对对!大哥那这些东西多,弟妹往后若是瞧着喜欢的,尽管拿去便是,不必同大哥客气!”宋子尧连连点头,寻思着这有个女的在场就是好哈,不然只怕自个儿左脚刚进门,右脚就被一掌打出去了,理由是:迈错了脚。

他不喜欢宋闻渊是没错,但他也怕极了宋闻渊,他对宋闻渊的所有狠话、所有不服,都只敢背着发泄,当着面他比谁都乖顺——他只是胡闹了些,又不是傻咯,拿身家性命开玩笑。

宋闻渊……是真的要杀人的。

所以,当他木着一张如丧考妣的脸站在醉欢楼门口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来喝花酒的,倒像是来奔赴刑场,或者是替这里的某些人……奔丧,只是,面前的衣香鬓影歌舞升平,还是冲淡了些许紧张感,他瞥了两眼身边换了寻常百姓打扮的两位“男子”,又暗暗佩服宋闻渊的荒诞——带着媳妇逛青楼,前无古人。

“哟!”娇笑声打断了宋子尧的腹诽,姑娘家已经柔弱无骨地缠了过来,竟是个老熟人,绿荷,“这不是咱们宋大少爷吗,宋大少爷最近在哪个温柔乡里乐不思蜀了……都多久没见着了,瞧着都憔悴了呢!”

说话间,风情万种的眼角在元戈两人略显寒暄的衣料上掠过,又不动声色地掠走了,轻讪,“宋大少爷是换了新的随从吗?瞧着脸生呢……第一次来咱们醉欢楼吗?好生拘谨。”还有些眼熟,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这念头也就一瞬间,风月中的姑娘,每天要见多少客人,迎来送往最是寻常,不记得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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