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豆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凌风啸zzwdb.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挥毫泼墨,笔写春秋。

沈言将手腕提起,笔锋上扬,于纸面上,写下一个端端正正的“记”字。

此处便是这篇寄情山水的文章,以“为之记”这三字,留下的结尾。

此时日薄西山,龙场县中,各处屋舍间正升起缕缕炊烟,南街上行人稀少。

少年活动下,稍显酸涩的手臂。

至于摆在他面前桌案上的,正是一卷墨迹未干、刚刚才抄录妥帖的《杨文贞公文选集》,不过,却并非是沈言已然抄了一段时日的,第二卷。

而是第三卷。

合计有七千余言,二十几篇文章的第三卷!

书法突破小成后,沈言的誊抄速度,大为提升。

只用了大半日光景,他便已经抄完了,加在一起有足足万余字的《杨文贞公文选集》二、三卷。

当少年捧着两卷书,交予孙老掌柜时——

长年半梦半醒的老学究,捻须看了几眼。

突兀地,揪下一根花白胡子!

“嘶......”

老爷子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随即,从躺椅上坐直身子:

“这才几天功夫,就抄了这许多?

“这文字......”

老人随手翻开一页:

“漂亮,真漂亮啊!

“银钩铁画,一字千金,也难为你,这么短的时间,写字的功力,竟能突飞猛进。”

孙老掌柜一时感慨:

当日,他把这个半点功名也没有的读书人,留在抄书铺里。

固然是其,在文字上有可取之处。

但更多的,还是他与沈家逝世的老人沈红魁,那一点不轻不重的交情。

以及面前少年单薄的身形,让这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想起了自己那个不幸夭折的孙儿。

可又有谁能想到。

这才三五日过去,沈言这家伙,就练出来一手让人拍案称奇的书法。

就冲这满纸好文字,这小子,也是个天生的读书种子!

心中止不住地赞叹,与此同时,孙老掌柜放下书,取出钱袋,稍加点数:

“按咱们先前的约定,两卷书,四百文。”

“谢过孙老先生!”

沈言抱拳行礼。

四百文,入手!

......

辞别满眼惊奇的老先生,沈言心中,犹然兴奋不已。

这可是铜钱四百文!

须知道。

鱼市上的渔家子,其中水性好,捕捞手艺也高明的,在黑水河中张网一日的收获,也不过在五十文上下。

柴栏的樵夫,整天在山林中奔波下来,有个四十文,就乐得逍遥。

而自己,这一日,挣了足足四百文!

是旁人的八倍,十倍!

如何不令人欣喜。

县城那条南街上,就连正月初,冷冽的山风,吹拂于面,都让他感觉意外的神清气爽。

“虽然第二卷是在昨日抄了大半......”

沈言思忖:

“不过以我现在的书法,一日抄完两卷,问题也并不大。”

“唯一可虑的,是眼下这套《杨文贞公文选集》抄完,孙老那边,未必还有这么大的工作量......”

摇了摇头,将这种未雨绸缪般的思绪压在心底。

少年掂量着沉甸甸的钱袋。

无论如何,这都初步摆脱,食不果腹的困境了!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城外码头的方向落去。

想起自己这段时间里,每天吃的麦粥配酱菜,沈言舌底生津,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猛地咬牙:

今个,好歹开次荤!

......

龙场县夹在将军山、桃源山这两座大山之间,扼住了整个修文府,乃至黔中行省的北部咽喉,有上万户常驻的人家。其名为县,实际上更像是一座“山城”。

山中物产丰盈不说,又有一条黑水河环绕,交通发达,土地肥沃。

盛世之中,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聚宝盆”,将四面八方行商游子给聚拢过来,一代代在此处繁衍生息。

水旱码头位于县城外。

正处在黑水河与其一条支流的交汇处,由此格外繁华!

到了夏日,更有络绎不绝的商船,满载着当地特有的漆器、精酿、玉屏箫笛等......经黑水河下游的修文府,去往大盛各处兴旺所在。

走在路上,沈言的脚步匆匆。

刚进码头——

就感觉到一阵喧嚣热闹的气息扑面而来。

“管家,俺早晨的时候就在这里干活儿,说好了算一个工,怎么你就给俺记半个工?”

这是码头上扛包卖力的工人。

再接着往里走。

“炊饼,从青州来的武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我在末世过上有房有车的幸福生活

我在末世过上有房有车的幸福生活

煌夜原
【末世+异能+无cp+空间】
其它 连载 1万字
共享天赋:化神诸天聊天群

共享天赋:化神诸天聊天群

中天紫宸
共享天赋:化神诸天聊天群一人之下:引众生香火,窃取诸神位格本质,演化身神,分魂万界,诸神即我,我非诸神,一人即是神话。将夜:吾乃太清太上道君,压服昊天,执掌天道!诛仙:吾乃上清玉景道君,三教归一,万仙来朝!武庚纪:吾乃玉清元初道君,天生圣灵,主宰世界!吾等三清道君,为本尊精气神三宝之神!吾乃太上天魔:心中唯求大道,欲求世间一切法,贪图宇宙万物根,夺去一切众生的法身慧命,代表本尊求道贪婪执念。吾乃原
其它 连载 129万字
重登仙途:我在路边捡男神

重登仙途:我在路边捡男神

仲夏夜胖达
21世纪中期,一场突如其来的浩劫席卷三界,众神陨落人间。邪祟缠身的少女卓妍爱不得不将无家可归的神明捡回家中供奉,从此走上赚钱养家,升级打怪的道路,最终带领众神拯救世界,重登仙途。卓妍爱:给我一个养你们的理由。男神A:靠脸吃饭可以么?男神B&C:卖惨博同情可以么?男神D:变成宠物给你挼可以么?男神E:还需要理由?养我...
其它 连载 4万字
娇美前妻带娃二婚后[年代文]

娇美前妻带娃二婚后[年代文]

桃吱
【下本写《七零文工团大美人改嫁前夫小叔后》,求个收藏~】沈晚月穿成了年代文中,男主那个早死的表妹。可是剧情却跟小说中写的完全不同,沈晚月根本不是男主的表妹,而是男主在乡下当知青时,结婚生娃后,却又抛弃的那个前妻。前妻投河自尽,沈晚月就替她重活,搜集了资料,带着娃就冲去了沪市。一番交涉后,沈晚月如愿拿到了巨额抚养费,有了一份难得的工作,顺便还找了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二婚。相亲见面那日,沈晚月看到来人满脸
其它 连载 4万字
首辅攻略手札

首辅攻略手札

草一斤
天然呆小太阳vs高岭之花古板男 父母双亡,亲族嫌弃的小官之女姜贞,带着祖母给的婚书,远下江南,投奔她的未婚夫一家。 未婚夫叫陈恕,与她定的娃娃亲,听说出生即有异象,天资聪颖,小小年纪便闻名江淮。 第一次见面,十一岁的陈恕站在葡萄架下,皱眉对她说:“贞贞,勿要信我母亲,你我婚约,并不作数。” 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仰头看向头顶。 陈恕无奈,只能踮起脚,给他八岁的小未婚妻摘下一串晶莹剔透的葡萄。 起初
其它 连载 13万字
不死秦王,从吃下金蝉开始

不死秦王,从吃下金蝉开始

失眠二十三小时
我有两具身体,相隔十万里。 一具长生不老、不死不灭。 一具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第一具身体名曰:金蝉,困于南荒桃花源中。 一滴血,就可让孱弱之人龙精虎猛; 一块皮肉,可为垂死之人续命一载。 而另一具残破的身体,则在十万里之外的中原。 为秦国最年轻的“王”。 但可惜的是,“王”虽年轻,但却病魔缠身。 不过只要让“秦王”顺利吃下“金蝉”。 到时候一个不死不灭的秦王,将会带领他的铁骑横扫四海八荒、一统天
其它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