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件坏事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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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咋地吧。
这一天上午的一节课间,张云起和王小凯在走廊上晒太阳聊天,李雨菲、林雪晴、余青青和肖雪梅几个女生都在,肖雪梅是轮值班长,据她得到的可靠消息,下周的植树节学校里面要组织一次植树活动。
这事儿让凯子和伟哥高潮的不行,因为植树活动的地点在封阳县金坪矿乡的山区,那地儿因为盛产铜锌铅锡等金属矿发了旺火,但是环境十分恶劣,污染严重,山梁贫瘠荒芜,当然,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坪矿乡距离市区挺远的,得坐车过去,够他们玩儿一天。
大家伙儿正聊得热切,田壮壮忽然跑过来,咋咋呼呼地说:“张老板,大事儿,出大事儿了!”
张云起莫名其妙:“什么大事?”
田壮壮立即道:“有人在追你妹!”
张云起想吐血:“你胡说什么?”
田壮壮“哎呀”了一声:“刚才我去小卖部买健力宝,遇到了你妹妹春兰,你们瞧我看见她跟谁在一起?”
说到这里,田壮壮停顿了一下,等女生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才拉长音调说:“她正跟一男生在一起,而且还自己出钱给他买了很多东西,啧啧,那个场面我是没法形容,大包小包的,凭我田壮壮征战情场多年的经验,不用说,你妹妹跟那男的绝逼有那啥。”
几个女孩子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就是连李雨菲都小脸带笑侧头看张云起。
林雪晴笑嘻嘻地说:“看来现在的学弟学妹们比我们都开放呀。”
肖雪梅拍了一下张云起的肩膀“怎么搞的啊张云起,谈恋爱这种事都被你妹妹捷足先登了,看来你得加把油呀。”
张云起差点含笑九泉。
这事儿他也不知道该说点啥,说了也是给几个女孩子当八卦一样调侃,其实他没把这事太当回事,他知道春兰那么懂事的女孩子,不可能做什么出格的举动。
铃声响了之后,回教室继续上课。
一上午无事,直到在足球场做课间操的时候,站在张云起前面的田壮壮左顾右盼,忽然兴奋的跟个猴子似的:”就是那个崽!张老板,泡你妹妹的那个崽。”
王小凯凑了过来:“在哪儿呀?”
田壮壮伸手指了指左侧高一年级组的一个男生队列:“就是那个,看见没?站在最后面,穿黑色毛衣的那个高个。”
张云起眯眼顺着田壮壮手指的方向看了看,很快找到了那个穿黑色毛衣的小伙子,戴着眼镜,长得还不错,也挺高的,短头发,给他的整体感觉也还行,但一直勾着脑袋,显得人不怎么自信,而且身上的毛衣很老旧,脚下穿着一双解放鞋,破破烂烂的,家庭情况可能不怎么好。
田壮壮兴奋地搓着手说:“张老板,下午放学要不要找个地方,把这小子堵了揍一顿?”
张云起莫名其妙:“为什么?”
田壮壮说“他泡你妹呀?”
张云起懒得搭理这个小傻逼。
他扭头在旁边的女生队列里找了下,很快就看到了站在前面的春兰,其实对于自己的这个妹妹,他心里一直挺骄傲的,眼下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小姑娘已经长开了,越来越水灵漂亮了,也开始懂得打扮自己了,加上又是超级学霸。有男生欣赏喜欢也正常。
张云起不知道春兰早恋这事儿是不是真的。田壮壮那张大嘴巴的话只能信一半。但倘若是真的,那么无论是春兰被人欣赏喜欢还是她懂得欣赏喜欢别人,都不应当算做一件坏事。毕竟,青春只有一次,情窦初开也只有一次,如果不知道珍惜,时间可不会等人,很多美妙的事儿,过去了就过去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总而言之,张云起没有权力,也不愿意把这种感情视为洪水猛兽,上纲上线,迫不及待地将其扼杀在摇篮里,当然,他也担心喜欢春兰的那个男生还不成熟懂事,过了线,毕竟喜欢是一码事儿,但在这个容易冲动的年龄里保持距离是必须的。
这么想着,张云起觉得有必要找机会和那个男生聊聊,这并不是他要以春兰亲哥的身份居高临下地去教训对方,而是如果他不提前打好预防针,到时候这事儿给他老妈知道了,对方绝不会有好果子吃,春兰的处境也会很艰难。
在课间操结束之后,张云起对边走路边左顾右盼搜寻美女的王小凯说道“凯子,你帮我个忙。”
“啥呀?”
“找人打听打听那个男生的情况。”
“那给点钱。”
“啥玩意儿?”
“办事儿得花钱啊!张老板,我是你的免费苦力,但找人总得请他吃点喝点吧,你也知道我是个穷鬼。”
“多少?”
“十块。”
张云起给了一张一百的。
王小凯拿着钞票嘴巴都笑歪了,他把胸脯擂得震天响“张老板放心,这事儿我保证完成的妥妥帖帖。”
虽然没有明讲,但王小凯知道张云起嘴里说的那个男生是谁。对他这种浪迹江川市四年的老鸟来说,打听个把人的事儿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