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宝贝派大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凌风啸zzwdb.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盛凝玉当然不是单纯的贪恋美色。

虽然谢千镜的皮囊确实称得上万里挑一,但当年能和盛凝玉同行之人,谁又不是风华绝代?

无论是她的未婚夫——褚家小公子褚长安,还是她那被称为“第一公子”的二师兄容阙,甚至是损友风清郦……至于她的小师妹,还有那小凤凰就更不用提了。

各个都是修仙界中一等一的皮相。

盛凝玉之所以提出同行,一是为了试探这人的来历,顺势将这人放在眼皮子底下监管,二来……

时过境迁,一甲子光阴疏忽而过。

盛凝玉不认路。

她不知道该怎么出去。

这里显然不是当年封印盛凝玉的地方,虽名为“弥天境”,但与她认知里那落在最西面大荒山中的弥天秘境显然有着天差地别,更何况——

哪怕是六十年前,盛凝玉也是不需要记路的。

她本就随性散漫,以往出行,不是她那好友没好气的指路,就是二师兄叹息着相伴。所以盛凝玉从不必提前认路,也不必逼迫自己记路。

说起来,如她这样不着边的人,本是无法接手剑阁,无法做“剑尊”的。

在修仙界,“剑尊”是一个很大的名头。

云梦有仙人,凌寒十四洲。

十四洲上大大小小门派林立,若得机缘,人人皆可成仙。

几百年来,或有宗门长青始终,或有散修惊鸿一现,兼并着世家门阀的兴衰落寞,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了一出又一出的情仇爱恨,引来后人或是赞叹感慨,或是唏嘘无数。

而在这些热热闹闹的人来人往里,但凡提起“剑阁”,却不需要加任何的前缀。

因为剑阁,从来只有一个。

剑阁在归一山上,历代剑阁之主则被称为“剑尊”,修仙界人人敬仰推崇。

剑阁有个规矩,若无三界大事,历代剑尊不出望星高台,不踏有尘之地,不落万丈红尘。

但盛凝玉不想当剑尊,更不信邪。

于是在将《九重剑》修炼到第四重后,她义无反顾的下了那白璧望星台,踏入人世红尘中,硬是在凡间的七情六欲中滚了滚。

那时的修仙界老一辈们提到她,都会抚须赞叹:“盛凝玉啊!天生剑骨,绝非俗物,实乃如今剑阁弟子中的第一人!就是……”

就是太不听话了些。

剑阁之人想来端方雅正,克己复礼,哪见过盛凝玉这样的?

嬉笑怒骂,纵酒风流。

盛凝玉去过合欢宗,摘过霓裳池旁的情浓花,随手改过千年不变的符箓,自创过独一无二的法器,拥有过立于东海之上的万丈高楼……

怎么折腾怎么来。

那时的盛凝玉想,倘若她这样的人能当剑尊,绝对是老天瞎了眼。

谁知道,老天爷还真就得了白内障。

在师父剑尊宁归海仙去后,盛凝玉成了新一任剑尊。

她依然不怎么守规矩。

于是她就遭了报应。

那些昔日里随她纵马风流,为她指路红尘的人中,不知有几人参与,联合弥天境的魔修,拔了她的剑骨,除了她的灵力,将她封印在了棺材里。

转眼倏忽,甲子已过。

……

“宁道友,我从那人身上找出了这些。”

一道轻柔的嗓音打断了盛凝玉飘散的思绪。

她看向了面前容貌姣好的青年,他正弯着唇看向她,面容真挚又乖巧,似乎一点都没发现她方才走神。

盛凝玉面不改色地接过。

这漫天胡想的毛病是她从棺材里带出来的。

得改。

她低下头仔细看了看手中的东西,眉梢一挑。

一袋下品灵石,一瓶丹药。

至于佩剑之类,为了防止被人追踪,盛凝玉随手丢开,并没有拿。

她接过灵石,又将丹药塞回青年手中,随手捡了根树枝握在左手转了转,满口胡诌道:“我天资不足,尚未引气入体,这丹药我用处不大,你收着吧。”

谢千镜歪了歪头,竟是真的乖乖将丹药收了起来。

盛凝玉:“……”

盛凝玉:“你打开看看这些丹药,有没有能将你的伤治一治的。”

谢千镜弯唇一笑,走到盛凝玉身后右侧,道:“多谢道友关心,但我的伤并不要紧,很快就会恢复。”

靠的太近了。

盛凝玉藏在衣袖下的右手痉挛似的颤动,她面上仍是漫不经心的笑,衣袍下却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掌心。

离得近了,她才发现这个晚辈身量竟是出乎意料的高,她一米七的个子在女子中已属高挑,而这人竟比她还要再高许多。

右手颤得更厉害了。

这疑神疑鬼的毛病,看来近期是改不掉了。

盛凝玉不着痕迹地换了个方向,让谢千镜走在了自己的左边,看向他身上干涸的血迹,还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大唐]穿成武则天的长女

[大唐]穿成武则天的长女

千里江风
《[大唐]穿成武则天的长女》 【早9:00,晚9:00双更】武清月万万没有想到,她上一刻还在抄起键盘跟人争辩昭仪杀女纯属胡扯,下一刻就穿成了唐高宗李治的三女儿也就是……武则天那个周岁不到便夭折的女儿。【好消息:随身附带了个系统。】【坏消..
都市 连载 229万字
八零小辣妻,被科研大佬追着宠

八零小辣妻,被科研大佬追着宠

三卷成册
预收文《大院来了个漂亮妹妹[年代]》专栏可见,求收藏姜花嫁给徐骋怀,是老一辈的约定。婚后徐骋怀始终对她冷冷淡淡,天天沉着一张脸,像一块捂不热的石头。将就的婚姻(?),一晃几十年。再睁眼,姜花重生了。姜花:……既然如此,那就换个活法。这辈子不再为谁而活,她要做自己的女王!“徐骋怀,口渴了,给我倒一杯水。”“……腰酸了,来帮我捏捏。”“想吃红烧肉,要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最好加点街口卖的酸梅。”被指使得
都市 连载 9万字
毒酒一杯家万里

毒酒一杯家万里

她与灯
【文案】张药:我要一个判我死刑的审官。玉霖:好的。跪下。张药是锦衣卫指挥使,白天在道上乱杀哈哈哈,晚上睡在棺材里Emo呜呜呜。没事就提着水桶去皮场庙给死囚擦地洗刑场。除了杀人洗地,他随时都在思考去哪里找个人把他自己杀了。有一天,他突发奇想,去刑场上撸一个待剐的死囚回来把自己杀了就挺好的。那一天,朝廷要杀那个发了疯,自曝女儿身的刑部侍郎。剐刑前一日,“侍郎”披散一头乌发陪绑在他人的刑台上,一眼就看见
都市 连载 14万字
同时成为仙尊和魔尊的毛茸茸女儿

同时成为仙尊和魔尊的毛茸茸女儿

松风归月
颜素微穿成了仙尊和魔尊的毛茸茸,同时的。原书是一本修真玛丽苏万人迷小说,女主的追随者们遍布整个修真界,而女主温柔善良,除了真男主外一视同仁,平等给与追随者们爱与救赎。其中,为了治愈他们,女主给美强惨仙尊和美强惨魔尊都送了一只毛茸茸。这很合理。但是……毛茸茸其实是同一只毛茸茸,只是拥有影分○身之术。颜素微:一份钱两份工,我警告你压榨员工啊:)不过变成没有灵力平平无奇的毛茸茸后为了赚点粮食钱,颜素微按
都市 连载 32万字
福晋已经三天没打我了[清穿]

福晋已经三天没打我了[清穿]

酒筝
淑婳厌倦了没得吃喝的末世,就连是木系异能在这恶劣的环境也种不了粮食,一个个相继饿死,也包括她,一朝穿进了清朝,成为失宠无子的五福晋。 被称‘心性甚善,为人敦厚’的五阿哥宠爱侧福晋,将福晋的脸面尊严踩在脚下任由他人践踏。 为此,淑婳表示她掌管后院、手捏嫁妆,只想吃吃喝喝。 不料原身有个愿望非要她实现,原身一辈子没做过母亲,非要她生几个孩子,不然就不肯将身体让与她。 那怎么行?她的鹌子水晶脍、板栗烧野
都市 连载 31万字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噤非
乔攸作为职业评书人,资方大爹为了宣传文改剧总要找他指点一二。他对着某本耽美霸总文内心疯狂吐槽一夜,穿了。穿成霸总家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某帮佣,却收获性♂感蕾丝女仆装。乔攸:谢谢,很喜欢。[咬牙切齿]原主虽拿的是路人甲剧本,却贯穿全文不可或缺。喜怒无常是霸总标配,一言不合化身餐桌粉碎机。佣人任劳任怨累死不要紧,还要抽空嗑一嘴:只有小受才能触碰到霸总逆鳞!乔攸不理解,为什么不把桌子换成大理石?是因为不喜
都市 连载 2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