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凌风啸zzwdb.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放下广义上的成功,去浪迹天涯。

很多人觉得李爱华抛弃一切而离开,是一种愚蠢,但是她却由衷佩服李爱华不被世俗某种程度下,也许漂泊不是坏事。

她闭上眼睛,却无法摆脱脑海中那些边缘人物的身影,那一条条纵横交错的伤痕,深深嵌在她的白瘦的手臂上,好像唯有这些无声的痕迹才能如同大树的年轮一样记载了每一年的风霜和天气。

陶栀子进入了剧院附近的区域,车子停在了桥上,她下了车,跟江述月挥手作别。“有任何问题记得给我打电话,紧急情况的话.....江述月原本坐在驾驶座上,但是最终还是随着她一起下了车,两人在人行道上,他很快确认了一下陶栀子是否记得带上联络工具"我会进行紧急呼叫。"陶栀子郑重地补充了他的后半句话,随之笑了开来。她摊开双臂,笑着看他:"述月,你看看我,在你不在的二十多年里,我经历过很多比现在更加生死攸关的时刻,不也都挺过来了,我是被幸运眷顾的。"鸟,卓然而自在,不曾孤独,总想着游戏人间。

她说话总带着几分开玩笑的语气,总让不了解她的人误以为她是被上天遗落的宠物半晌过后,她终于收敛起玩笑的语气,顿挫地说道:"放心吧,我会注意的。"江述月的神色刚缓和了几分,却又看见她没个正形。

只见她双掌一合,抚掌说道:"为了能多摸一摸你的耳朵,我也不会随意死去的。"话音一落,她丝毫不给江述月纠正她的机会,直接上前,掂了掂脚尖,试图用双唇够他的耳朵,奈何两人身高差很大,只能抵达他的锁骨。她倒也贼不走空,低头隔着他的衬衫寻到了那锁骨,清浅吻了一口,恰好捕捉到他今天的香水味。

“柏树和香根草的味道,还有一点白麝香......

她嗅觉灵敏度异于常人,总能像是解构他的耳朵一样解构他身上的香味。可这层层的剖析,却带着几分旖旎的暧昧,因为只有离他足够近,才有机会解构他的香水。

她抬起他的手腕又低头浅嗅了一下,略作思考,继续说道:“手腕上有点像杜松和橙花那小巧的鼻尖继续触及了他的手腕内侧,像是小绵羊在蹭着他的手腕。不着..

终于,她才话锋一转,不满地说道:"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不把你的耳朵凑过来,我够现在却对他的耳朵愈发肆无忌惮起来。

常人实在难以理解她的脑回路,是如何从之前的香水解析跳跃到耳朵上来的,但是她有时候那耳朵令她平静,有时候令她激动。

求而不得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抓心挠肝,得到的时候又觉得如同一份小而精致的点心,不忍一口吃掉,而是细嚼慢咽。

她觉得江述月的耳朵,如同他本人一样,是经过精雕细琢的,于是她总说要像拥有奇珍异宝一样抱着他,才能更好入睡。

偶尔她会回想起从前的“棉花糖理论",将江述月当做自己此生只能吃一次的棉花糖,于是格外迫切和迫不及待。

但是后来,她说:“我觉得你不像棉花糖了,因为你的存在不是一次性的,至于你到底是什么,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之后再告诉你吧。"江述月并不因为她总是将自己比作食物而有怨言,因为对于陶栀子来说,食物足以类比于所有珍贵之物,那是她独有的一套评价体系。

拾荒的老人正弓着身子从垃圾桶里拣出几个还算完整的罐头盒,动作缓慢却不失小心翼翼。

罐头上还有一些残留的汤汁,她仔细分辨了一番之后,犹豫了几下,最终还是利落地将里面的食物残渣抖落在垃圾桶中,将空罐子装进自己身侧的巨大麻袋里。麻袋里面已经有了十几个“战利品",晃晃荡荡发着声响。她身上穿着一件不合身的玫红色外套,早已洗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是她捡垃圾的动作全然是为了能维系她身上的装扮。

今天她看上去精神头比上次好了一下,脚上多了一双开了皮的红色高跟靴子,因为年老的缘故,她勾腰驼背还有罗圈腿,一双靴子磨损的角度和她的双腿弧度是一致的。灰白的头发被梳成了两个小辫,有些粗糙,头顶上别满了彩色的塑料发卡,总让人轻易想到一些被遗忘的童年审美。

她动作一大,玫红色外套上的缝补瞬间开线,露出一段瘦骨嶙峋的肩胛骨。她似乎觉得这样很难为情,连忙扔下瓶子和麻袋去整理外套。瓶瓶罐罐散落出来。

彼时几个小孩子蜂拥而过,互相推搡,却有个孩子经过时恰好踢中她的麻袋,里面的易拉罐跑来跑去。

他们发出大笑,将易拉罐互相踢来踢去,看着老太太穿着不合脚高跟鞋狼狈地随那些此时陶栀子才意识到,这些孩子好像都认识她,而且都将她当成笑柄。“小辫巫婆咯吱咯,高跟鞋子走路多,摇摇晃晃捡破罐,一不小心跌个跤!""罐子婆婆背大袋,袋子里呀装破罐,踢翻一地满街跑,捡不回来就跺脚!他们齐齐拍着手,唱着讽刺的童谣,围着老太太蹦蹦跳跳。其中一个孩子被一只手直接拽住,随后一个冷静的声音响起,带着严重的警告:“谁教你们这么说别人的,你家长呢!”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玻璃灯

玻璃灯

扁平竹
费利克斯是姜月迟见过脾气最差的人 作为华尔街二十四岁就声名大噪的金融界天才,他的确拥有脾气差的资本 但姜月迟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傲慢无礼的金融界天才,也会有在她面前摇尾乞怜的一天 费利克斯厌恶姜月迟,他觉得她把自己当一条狗一样玩弄 可他更厌恶自己,他居然心甘情愿被她玩弄 ——低段位驯狗,上位者低头 *文章前期在国外,地名虚构,私设较多 女主中国人 男主中美混血 男主是女主的铁血毒唯,没有除女主外的任
其它 连载 25万字
替姐追星后和姐姐偶像he了

替姐追星后和姐姐偶像he了

念桑里
清冷追梦女摄&孤独退休巨星 如果问沈知言,她人生中最抓马的事情是什么? 她大概会回答是和姐姐的爱豆谈了个恋爱。 一开始遇见那位,抱着替姐追星的态度,有些大胆地为那位拍了照片,再见是对方猫猫出逃…… 似乎冥冥之中有着什么让他们走到一起。 不过,在感情上有些奇怪的孩子也总是要去学习怎么爱人的。 短暂分开之后,是演唱会上的重逢。 四目相对间,似乎又有什么在动摇。 波折不是终点,圆满才是。 “我想
其它 连载 10万字
不悔

不悔

北途川
-日更零点左右-1.唐不悔在明城交往过很多男朋友,都不长久。历任男朋友都说她这个人嘴甜心冷,没有感情,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谁也没再联系,再回来是因为工作变动,她带了个小女孩,小女孩和她长得一模一样,叫她妈妈。从年纪推算,三任前男友都以为是季闻识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连碰都没有碰过她。她成了他助理,敲开他办公室的门,看到他发沉的脸色,摊手道:“我没想回来气你,工作原因不得已。”青梅竹马,三个月热恋
其它 连载 7万字
男主青梅,但是个恶霸!

男主青梅,但是个恶霸!

趴在墙头看桃花
预收《女帝衡玑》,文案在最后。本文文案如下:林诺穿成书中男主青梅竹马,在书里她家世不错,是修真家族贵女,长得不错,容貌标致贵气,但性情跋扈,专横,疯狂,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霸。 书中与男主六岁在避暑山庄相遇,一起在野外遭遇一个秘境,从中各获得灵果一枚洗涤资质,使得本就优异的资质更加出类拔萃。 后来两人一起进入宗门,原主跋扈的性情,四处挑衅,得罪不少人,在同期之中人人厌弃。女主后入宗门,凭借更尊贵的身世
其它 连载 126万字
和虫族元帅婚后的第二十年

和虫族元帅婚后的第二十年

熊萌萌
[架空虚构背景,与现实无关,请勿代入现实。] 和兰德里·赫特结婚的第二十年,温俞向他的雌君正式提出了离婚。 温俞和兰德里的婚姻和来自于一场雄保会的提供的“相亲”。 在一大堆的雌虫资料里,温俞对兰德里一见钟情。 然后两虫从约会到结婚一切都进展的异常顺利。 婚后第一年,温俞对自己的婚姻生活非常满意,温馨舒适的大别墅,高大俊美年轻有为的雌君,温俞觉得即使身在异乡日子也没那么难捱。 直到一次偶然,温俞才发
其它 连载 11万字
装腔作势(女尊)

装腔作势(女尊)

瓜不拉几
【佛系女官X弱不禁风伪皇子】前世的裴知予傲然守礼,面对青梅竹马的移情别恋,她表示理解。身为裴家女,她必须恪守宗规:无论朝中党派如何林立,裴家都始终保持中立的立场,只做女帝手中平衡世家的丈尺。她做出的最大反抗便是远离京都,逃离权斗的漩涡。宁愿死在战场,当一个小卒为家国荣耀而死,也不愿违抗庇佑她长大的裴氏宗族。然而,南宁国重文抑武的现象积压百余年,城破国灭已是必然之势。为了遵守宗族遗训,报答宗族的庇护
其它 连载 7万字